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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该不该承担责任?
 时间 : 2019-01-16   点击 :
以前是不用,但现在不是该不该,而是必须承担。
2015年,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涉及到代言虚假广告的处罚,所以明星代言的产品也很混乱。
2006年的时候,郭德纲就因为代言“藏秘排油茶”的广告,结果被消费者告上法庭,认为其广告夸大了作用。结果郭德纲表示具体的广告怎么做都是由产品商家负责,他没太多时间过问。当时因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产品代言人在代言之前必须对产品的资质、效果做调查,可能也不需要为代言的产品负相关法律责任。
这样的代言问题层出不穷,很多大牌明星都掉过坑。
在《吐槽大会》第二季上,请到了刘嘉玲做主咖,节目中嘉宾就吐槽她代言的面膜、燕窝有问题,所以这些都不算是稀奇事情,因为大部分的明星在代言产品的时候,确实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一一试用。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该不该承担责任?
或许明星代言产品出问题的事情太多,导致消费者不满的事情也数不胜数,在2015年的时候,新广告法颁布,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在这个新广告法之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需担责。这个广告法在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今后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将负有连带着责任,工商部门能够依照《新广告法》里面的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而且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而且还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能再代言广告。
正是这则广告法的出台,使得明星、名人在代言广告时开始变得谨慎了。除开法律规定,小编个人觉得产品代言这种东西,就跟买家秀和卖家秀一样,超过了本质的区别,消费者无法接受也情有可原,比如某些洗发水,声称使用后会生发,别再来骗我们这些脱发青年好吗?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因在电视、网络、影院等传播途径上形象树立,形成自有独特品牌效应,继而对社会大众、对新事物、新产品、新概念具有很大的引导作用。当明星在代言的时候,仅顾自身经济价值而忽略产品或事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势必导致大部分对该明星有崇拜、爱慕心理的人群去追踪消费。其结果就是助长不良企业对社会危害,成为该背后助纣为虐的作用。呼吁法制制度的完善,呼吁社会舆论导向和政策监察力度,呼吁明星能够秉承社会良知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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